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提交成功

请保持电话畅通

当前位置:北京市
手机号:
密码: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手机号: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新密码:
密码错误,请核对后重新输入!

密码找回成功

首页-代理记账
产品分类: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行政许可 企业认证
产品名称: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公司注销 吊销转注销 章证补办 工商年报公示 社保开户 公积金开户 银行开户

手机随时看

发票丢失怎么处理?还需要去大厅吗?

企帮帮 5737 2020-12-25

  01、纳税人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是否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因此,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不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02、发票丢失怎么处理?还需要去大厅吗?

 

  答:不需要去大厅,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路径如下: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03、新成立的企业,要多久办理税务登记(报到)?有时限吗?

 

  答:取得“一照一码”证照的纳税人,暂不发生涉税事项、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的,可暂不进行信息补录(即可暂不向税务机关办理报到手续),税务机关也暂不必为其核定税种。

 

  04、北京企业办理跨区迁移,目前正在受理中,正在办理期间开发票和收发票填写原来的地址信息可以吗?

 

  答:对于跨区迁移办理期间开具发票,由于税务登记信息尚未改变,建议按照原地址信息开具和收取发票,对于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后按照新地址开具和收取发票。

查资讯

海量干货、攻略、一键查询

疑难答疑快速匹配专家1对1解答

业务类型
请选择
联系方式

全面服务

1+N专属服务保障

实时反馈

进度实时反馈

信息安全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交易安全保障

网上交易安全保障

价格透明

全服务明码标价